魏甄後惠而有色先為袁熙妻,甚獲寵曹公之屠鄴也,令疾甄,左右白:“五官郎已將去。”公曰:今年破賊正為奴。
王劭、王薈共詣武,正值收庾希家。不自安,逡巡欲去;堅坐不動,待收信還得不定迺出。論者以為優
取半以下为投礼,尽用之为射礼司射、庭长,及冠立者,皆属宾党; 乐人及使者、童子皆属主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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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仲祖、謝仁、劉真長俱至丹陽所省殷揚州,殊有然之誌。既反,王謝相謂曰:“淵源起,當如蒼生何?深為憂嘆。劉曰:卿諸人真憂淵源不邪?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王右軍在南,丞相與書,嘆子侄不令。雲:“虎(犬屯)、虎犢,還其所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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